珍珠的种类按照其生长环境被分为淡水珍珠和海水珍珠两大类。其中世界上约95%的淡水珍珠都产自于我国,海水珍珠主要产自于中国、日本、马来西亚、澳大利亚、法属波利尼西亚等国家。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采珠最鼎盛的一个时期,明洪武29年正月开始采珠,明永乐年间,又罢采珠,但翌年又下诏采珠。明天顺3年(1459年)2月,从太监福安之请,下旨采珠。命中官监守珠池,又以安南商人与钦廉商贾交通盗珠,下令不得与安南交通。  
  清代珍珠产业衰落
    成化初,有“内官太监管珠池”,初采时14500百余两,次年大者56颗,计一斤重云,价近白金5000两,少时所得不偿失。明弘治12年,诏采珠,岁久珠老得珠28000两。明正德9年(1514年)诏采珠。13年又复下诏采珠,正德9年至13年复采珠,刚好4年左右,民未得息肩又复采珠,嘉靖5年又复下诏采珠,因珠小而嫩,所得甚少,是年冬合浦大雨雪,池水结冰,树木皆折断,民多冻死,而珠民仍被迫下海昼夜未停。次年廉州饥荒,民多饿死,然而第二年秋天,封建统治者仍继续下旨强迫珠民采珠。

 

  这次采珠因所得无几而罢。时隔9年,22年又复诏采,36年又诏采。相隔5年,即41年春,又诏采珠,是年冬复诏采珠。隆庆6年诏采珠。8年又复诏采珠。明穆宗在位6年间已采珠两次。当时巡抚都御史林富上疏《乞罢采珠疏》。谓:“嘉靖5年采珠之役,死者万计,而得珠仅80两,天下谓以人易珠,恐今日虽以人易珠,亦不可得。”到了清代,合浦采珠业仅渐趋衰落,自顺治元年到康熙34年的51年间,第一次下诏试采珍珠,因所得珍珠寥若晨星,次年罢采。58年后,乾隆17年9月又曾下诏采珠,这次采珠却一无所获而罢。  
  建国初珍珠产量锐减
    建国初,每年秋后剖珠季节,沿海只有几艘本地珠船和几艘海南临高船采捕珍珠,几艘船每日共产珍珠约4至5市两。 珠民每日采珠已不能维持一天的生活。野生珍珠资源的枯竭、封建统治的结束,使当地珠民过上了新的生活,那种以前冒着生命危险专为统治阶级采捕珍珠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。天然珍珠的历史画上了休止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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